案例解析:海关 “一年内二次主动披露” 该怎么理解?
来自:Admin发布时间:2025-11-7
海关主动披露制度是企业自我纠错的重要机制,但2023年第127号公告明确限制"一年内二次披露"的豁免权。本案揭示三大核心规则:披露次数与处罚力度直接挂钩某经贸公司两次申报错误案例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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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披露女童夹克币值错误(2025.2.20)获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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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披露男士风衣价格错误(2025.3.20)被罚款1万元印证127号公告第四条"一年内二次披露不适用宽大处理"的刚性约束。时间窗口以自然年计算,非按首次披露起算12个月。
申报不实的双重法律后果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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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影响出口退税管理:处申报价格10%-50%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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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构成刑事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追责本案因及时披露未造成实际退税损失,故按最低幅度(约1%)处罚,体现"过罚相当"原则。
企业合规自救路径主动披露需满足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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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限:违法行为被发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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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容:完整提交错误报关单、财务凭证等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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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态度:配合海关调查并积极补救建议企业建立"报关单-发票-合同"三位一体复核机制,避免币种/单位等低级错误。对已发生问题,应在首次披露时全面排查同期所有报关单,杜绝二次违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