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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2025 年第 61 号公告:境外相关稀土物项出口管制

来自:Admin发布时间:2025-10-10

2025 年 10 月 9 日,商务部正式发布《商务部公告 2025 年第 61 号》,宣布对境外相关稀土物项实施出口管制。这一举措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为法律依据,经国务院批准,旨在通过精准管控稀土产业链关键环节,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同时履行防扩散国际义务,标志着我国稀土出口管制体系向境外延伸迈出重要一步。

管制范围:三类物项全覆盖,0.1% 阈值划定管控底线

公告明确,境外特定出口经营者向中国以外国家和地区出口三类物项前,必须获得商务部颁发的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件,且不同类别物项实施时间有所区分。其一,针对 “境外加工品”,若境外制造的稀土永磁材料、稀土靶材等(附件 1 第二部分所列物项)中,原产于中国的金属钐、氧化镝、铽铁合金等核心物项(附件 1 第一部分所列)价值占比达到 0.1% 及以上,需自 2025 年 12 月 1 日起申请许可。这一 “0.1% 阈值” 的设定,精准锁定了含中国稀土成分的下游加工品,避免通过 “微量掺杂” 规避管制的情况。其二,对 “技术关联品”,使用原产于中国的稀土开采、冶炼分离、磁材制造等技术在境外生产的附件 1 所列物项,同样自 2025 年 12 月 1 日起纳入许可管理,从技术源头阻断 “中国技术 + 境外生产” 的规避路径。其三,“原产中国品” 自公告发布当日(2025 年 10 月 9 日)起即实施管制,直接覆盖未经过境外加工的中国原产稀土核心物项,形成 “源头 - 加工 - 技术” 的全链条管控闭环。

从具体物项清单看,管制范围聚焦稀土产业链高价值环节。附件 1 第一部分涵盖金属钐、镝、钆等 7 种稀土金属,钐钴合金、铽铁合金等 4 种合金,以及氧化镝、氧化铽 2 种氧化物;第二部分则包括钐钴永磁材料、含铽 / 镝的钕铁硼永磁材料等关键功能材料,以及含钐、钆、铽等元素的稀土靶材,覆盖新能源、半导体、高端制造等核心应用领域。

许可规则:严管敏感用途,保障合理需求

公告通过 “负面清单 + 例外情形” 的组合设计,实现管制精度与民生保障的平衡。在许可审批层面,明确两类 “原则上不予许可” 情形:一是向境外军事用户,或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关注名单所列主体(含其控股 50% 以上分支机构)出口;二是物项最终用途涉及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运载工具研发生产、恐怖主义目的,或军事用途及军事潜力提升。这一规定直指国家安全核心关切,有效防范稀土物项被用于敏感领域。

对于特定领域需求,公告采取差异化管理策略。例如,最终用途为研发 14 纳米及以下逻辑芯片、256 层及以上存储芯片,或制造相关半导体设备、材料,以及研发潜在军事用途人工智能的出口申请,将实行 “逐案审批”,既保障高端产业合规需求,又通过个案审查防范风险。而针对紧急医疗、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自然灾害救助等人道主义救援用途,境外出口经营者可豁免许可申请,但需在出口后 10 个工作日内通过指定邮箱(jingwaibaogao@mofcom.gov.cn)向商务部报告,并承诺不用于危害中国安全的用途,兼顾应急需求与监管责任。

合规要求:全链条告知追溯,明确申请路径

为确保管制措施落地,公告对境内外经营者的合规义务作出详细规定。境内出口经营者出口附件 1 第一部分所列物项时,需在报关环节准确填报最终目的国(地区),并向境外进口商、最终用户出具《合规告知书》;境外出口经营者转移或出口管制物项时,同样需向下一接收方出具该告知书,形成 “出口 - 转移” 全链条追溯。《合规告知书》需明确物项含中国管制稀土成分的价值占比,并提醒后续出口需遵守中国许可规定,若制成品中中国稀土成分占比超 0.1%,仍需申请许可,避免合规链条断裂。

在许可申请流程上,境外特定出口经营者可通过商务部两用物项出口许可审批系统(http://ecomp.mofcom.gov.cn)提交材料,且文件需以中文为准;也可委托中国境内企业、中介机构(需为独立法人或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非法人组织)办理。若对物项是否需许可存疑,可通过咨询邮箱(jingwaizixun@mofcom.gov.cn)获取指导,降低合规成本。

政策背景:应对风险与国际通行的双重考量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在答记者问时指出,此次管制是对稀土军民两用属性的必要回应。稀土作为高端制造、国防科技的关键材料,部分境外主体此前将中国原产稀土物项直接或加工后转移至敏感领域,对中国国家安全构成潜在威胁,也损害防扩散国际努力。事实上,我国早在 2001 年就将稀土相关技术列入《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2025 年 4 月已对境内主体出口稀土物项实施管制,此次境外管制是原有体系的延伸完善,符合国际通行做法。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设置了合理过渡期(如 “境外加工品”“技术关联品” 自 12 月 1 日实施),且管制范围有限,对合法合规贸易采取便利措施。中国新闻网分析指出,与个别国家滥用 “长臂管辖” 不同,我国此次管制强调 “特定化”,仅针对关键稀土物项和技术,既避免扰乱全球产业链,又减轻企业合规负担,体现 “有力有节” 的管控思路。

行业影响:筑牢安全屏障,引导合规发展

此次公告的实施,将进一步强化我国对稀土战略资源的管控能力,防范关键材料和技术被滥用,为国家安全筑牢屏障。对于全球稀土产业链而言,短期内可能促使境外企业重新梳理供应链,优先选择合规渠道;长期来看,将推动行业形成 “中国标准 + 国际合规” 的合作模式,保障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正如商务部所言,中方愿通过多双边对话机制,与相关方加强沟通,促进合规贸易,在维护自身安全的同时,为全球防扩散事业和产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随着 2025 年 10 月 9 日 “原产中国品” 管制的生效,以及 12 月 1 日其余两类物项管制的落地,我国稀土出口管制将进入 “境内 + 境外” 协同管控的新阶段,这既是应对国际安全形势的必要举措,也是完善出口管制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