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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分运集检”业务模式试点在山东落地

来自:Admin发布时间:2025-8-15

近日,1900吨出口糠醇从全国多个产地以槽罐车形式分运集中至山东日照,经青岛海关所属日照海关检验合格后,按计划装运出口。这是青岛关区深化模式改革,对出口散装液体化工品开展“分运集检”检验监管模式试点工作场景之一。

  糠醇属于危险化学品,多以散装形式装运出口,出口企业一般是从各地采购,分运集中至组货地后再出口。按照先前检验模式,企业需分别向生产地海关提交材料,在生产地实施检验,待各地海关出具检验合格结果之后,再向组货地海关报关出口。整个过程企业耗费时间长,且产生的关联费用大。

  为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海关总署对散装液体化工品试点开展“分运集检”检验监管模式。“分运集检”是指通过管道、槽罐车或船舶等形式分运集中至组货地的散装液体化工品,由组货地海关受理企业出口申报并实施检验。试点企业可以是组货地企业,也可以是生产地企业。试点产品为单一散装液体化工品,可以由单一企业分运,也可以由多个不同企业分运。

  青岛海关作为首批试点海关之一,按照“一品一策”“一企一策”方式对关区出口企业、散装液体化工品种进行风险评估,在确保风险可控、操作规范的基础上,在日照口岸试点出口散装糠醇“分运集检”检验模式。

  以本次出口糠醇企业为例,其每年出口糠醇约1.2万吨,从国内7个生产企业采购,需近400车次运至口岸,平均每月1船次出口。企业在口岸组货后,由组货地海关受理企业出口申报并实施检验,可降低500元/吨、600万元/年的综合物流、时效成本。

  下一步,青岛海关将继续聚焦企业诉求,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积极稳妥推广其他散装危险化学品种类试点“分运集检”模式,让企业惠享“智慧商检”的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