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企业可以自助操作“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了
根据海关总署业务部门要求,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注册“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用户”后,可通过“企业资质”,向海关申请“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相关业务。也就是说境外输华食品出口商或代理商可以自助在单一窗口备案“508”企业资质证号了,这在以往是通过IRE系统操作的,但食品类输华企业资质已经不再在该系统操作了,所以有了本次的系统更新。关务情报科为大家整理备案指引:
1、境外出口商或境外代理商访问www.singlewindow.cn点击注册2、选择注册方式“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用户”3、完成注册后,访问登录下方网址,进入备案申请菜单
https://swapp.singlewindow.cn/deskserver/sw/deskIndex?menu_id=acm4、点击“境外企业资质备案”。5、在弹出界面中确认国别/地区、企业英文名称,无误后点击确认按钮。6、继续点选“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点“确定”即可进入备案申请页面。7、填写备案申请信息
1、境外出口商或境外代理商访问www.singlewindow.cn点击注册2、选择注册方式“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用户”3、完成注册后,访问登录下方网址,进入备案申请菜单
https://swapp.singlewindow.cn/deskserver/sw/deskIndex?menu_id=acm4、点击“境外企业资质备案”。5、在弹出界面中确认国别/地区、企业英文名称,无误后点击确认按钮。6、继续点选“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点“确定”即可进入备案申请页面。7、填写备案申请信息
7.1 填写企业基本信息
7.2 点击“新增”按钮,添加经营食品种类
8、点击下载打印《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企业承诺书》并上传。
9、点击暂存,检查所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再点击提交。
10、提交申请后,可在左侧“综合查询”——“申请单查询”菜单进行查询,留意申请状态和海关意见栏回执信息。
(1)本次系统更新前:2024年8月13日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05号发布后,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于9月4日启用了“海关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子系统(3.0版)”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功能。彼时备案系统暂不支持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自主备案,需要国内企业持卡登录系统方可代备案。对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多有不便。
(2)本次系统更新后:除了境内进口商或代理商可以受托代备案,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也能自助备案了。但美中不足的是,目前暂未类似CIFER系统那样适配英文版操作界面,对境外非华人企业来说是个不小的挑战,短期还需要境内进口商或代理商根据上面的中文指引制作一份英文版备案指南,以便外企顺利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