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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第 57 号公告 6 月 1 日起扩大进出口商品抽查范围

海关总署于 2026 年 5 月 8 日正式发布 2026 年第 57 号公告,明确自2026 年 6 月 1 日起,对法定检验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年度抽查检验,此举将直接提升相关品类的通关查验率,外贸与报关企业需提前做好质量管控与单证准备,避免因抽查不合格影响通关时效与货物放行。

本次抽查检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开展,严格按照《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执行,公告实施后,2025 年第 150 号公告同步废止。抽查重点聚焦安全、卫生、环保及消费者关注度高的商品,覆盖进口与出口两大板块,范围清晰且针对性强。

进口商品被纳入抽查的品类包括婴童用品、食品接触产品、日用饰品、成人鞋靴、电子产品、低压电器等,均为与民生安全密切相关的日常消费品;出口商品抽查范围则包含婴童用品、低压电器两类,体现海关对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的严格监管,助力外贸企业合规出海,降低海外市场质量风险。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抽查检验由海关总署统一部署,各主管海关负责具体实施,现场抽查需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持证开展,样品由企业无偿提供且需具备代表性,整个过程不向企业收取费用,经费由海关专项预算保障。抽样环节将在口岸、目的地、生产企业或货物集散地开展,封样、送检、检测流程规范透明,检测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并对数据保密。

对于抽查结果,合格商品将签发通知单,不合格商品需在海关监管下进行技术整改,复检合格后方可进口销售或出口通关,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商品将被责令退运或销毁。企业若无正当理由拒绝抽查、不按要求送样,将被视为不合格并可能被公开通报,对企业信用与后续通关造成不利影响。

随着 6 月 1 日实施日期临近,涉及相关品类的进出口企业应立即开展内部质量自查,完善产品检测报告与合格证明,规范产品标识、安全说明等信息,加强与供应商的质量管控协同。报关与货代企业需及时提醒客户做好抽查应对准备,提前备齐资料,优化申报要素,确保货物在抽查场景下快速通关,最大限度降低查验对物流时效与经营成本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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