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启 122 条款全球加征 10 临时关税 2 月 24 日正式实施
2026 年 2 月,美国关税政策再度迎来重大调整。在最高法院裁定依托《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征收的关税违法后,特朗普政府迅速换道,援引《1974 年贸易法》第 122 条款,宣布对全球进口商品加征10% 临时从价关税,该措施自美国东部时间 2026 年 2 月 24 日起正式生效,为期 150 天。更值得关注的是,特朗普个人计划将税率提升至 15%,且此次关税与 232、301 关税叠加规则复杂,800 美元小额免税政策也未恢复,全球外贸企业尤其是中国出口商,将面临新一轮的成本与合规考验。
关税新政背景:IEEPA 路径受阻,122 条款成替代方案
此次美国推出 122 条款临时关税,是其关税政策在司法层面受挫后的紧急调整。此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 6:3 裁定特朗普政府援引 IEEPA 实施大规模关税超出法定权限,这一判决直接叫停了依据该法律征收的所有关税,包括对中国的 10% 对等关税、10% 芬太尼关税,以及此前暂停一年的 24% 对等关税,美国海关也已从 2 月 24 日起停止征收相关税款。
为对冲判决影响,特朗普政府迅速将关税依据转向第 122 条款—— 该条款授权总统在面临 “根本性国际收支问题” 时,可对进口商品征收最高 15% 的临时附加税,期限最长 150 天(国会可延长)。美国政府声称,当前美国存在巨额且严重的国际收支逆差,2024、2025 年商品贸易逆差均达 1.2 万亿美元,初次收入差额自 1960 年以来首次转负,经常账户逆差占 GDP 比例升至 4.0%,创 2008 年以来新高,征收临时关税是为应对这一核心问题,保护美国经济和国家安全。
至此,美国形成了全新的关税征收体系:122 条款临时关税成为全球普惠性加征措施,原有对全球的 232 关税、对中国的 301 关税继续有效,多重关税叠加之下,全球出口美国的商品成本将大幅攀升。
核心规则:10% 税率启征或提至 15%,这些产品豁免征税
此次 122 条款临时关税的核心征收规则已明确,税率、豁免范围、生效时间等关键信息直接影响外贸企业出口规划,需重点关注:
税率与期限
- 基础税率:10% 从价税,自 2026 年 2 月 24 日美国东部时间 0 点 01 分起生效,有效期至 2026 年 7 月 24 日,共计 150 天,除非国会通过法案延长;
- 潜在调整:特朗普个人计划将税率提升至 15%,目前尚未发布正式提升文件,外贸企业需持续关注后续政策变动。
豁免产品范围
为兼顾美国国内经济需求,政府公布了13 类豁免产品,这类商品无需缴纳 122 条款临时关税,主要涵盖民生、战略、产业核心领域,具体包括:
- 关键矿物、货币金条用金属;
- 能源及能源产品、国内供应不足的自然资源和化肥;
- 牛肉、西红柿、橙子等部分农产品;
- 药品及药物成分;
- 部分电子产品、航空航天产品;
- 乘用车、轻重型卡车、公交车及部分零部件;
- 受 232 条款限制的所有物品及零部件;
- 美墨加协定、中美洲自由贸易协定下的免税原产货物等。
此外,在途货物也享有豁免:2 月 24 日之前已装船、2 月 28 日之前完成报关或从仓库提取供消费的货物,无需缴纳该临时关税,这一窗口期为外贸企业预留了短暂的缓冲时间。
免税政策未恢复
此前备受关注的800 美元以下货值小额免税政策,在本次 122 条款关税政策中未得到恢复,意味着小额包裹出口美国仍需正常缴纳各项关税,跨境电商小包模式的成本优势进一步被压缩。
最复杂规则:与 232 关税不叠加,301 关税照常叠加
此次 122 条款临时关税的叠加规则是核心难点,与 232、301 关税的叠加方式不同,直接影响企业的税费核算,稍不注意就可能出现申报错误,外贸企业需重点厘清:
与 232 关税:不叠加征收,仅对非 232 成分征税
122 条款临时关税不与 232 关税叠加,若进口货物部分成分受 232 关税约束,仅对非 232 条款成分的货值征收 122 关税;若货物完全受 232 关税约束,则无需缴纳 122 关税。举例:某出口美国货物总货值 1000 美元,其中钢铁成分(属 232 条款范围)货值 400 美元,非钢铁成分 600 美元,则仅 600 美元部分需缴纳 10% 的 122 临时关税,400 美元部分无需缴纳。
与 301 关税:正常叠加,无豁免
针对中国商品的 301 关税不受 122 条款影响,两者正常叠加征收。即中国出口美国的商品,若不在 122 豁免清单内,需在缴纳 301 关税的基础上,额外加征 10% 的 122 临时关税,税费成本大幅增加。
其他税费:照常叠加
122 条款临时关税是在常规海关关税、规费、征收金之外附加征收,仅作为独立税种,不影响其他税费的正常缴纳。
简单总结叠加规则:非中国商品→ 常规关税 +(232 关税 / 122 关税,二选一);中国商品→ 常规关税 + 301 关税 + 122 关税(非豁免 / 非 232 范围)。
对全球外贸的影响:成本攀升、合规复杂,中国企业承压最重
此次美国 122 条款临时关税的实施,并非单一税种的加征,而是与现有关税体系形成叠加,对全球外贸产业链、供应链带来多重冲击,不同国家和行业的企业受影响程度差异显著。
中国出口企业成主要承压主体
作为美国最大的贸易伙伴之一,中国企业不仅要面对全球普惠的 10%122 关税,还需叠加针对中国的 301 关税,双重加征下出口成本大幅上升。尤其是机电、轻工、纺织等非豁免类产品,原本的价格优势被进一步削弱,企业要么提高报价失去客户,要么自行承担税费压缩利润,两难之下生存空间被挤压。同时,叠加规则的复杂性要求中国企业精准核算货值成分,报关合规难度提升,申报失误可能面临海关稽查、罚款等风险。
全球供应链面临重新调整
美国对全球加征关税,将推动其国内进口商转向豁免产品、本土替代或区域供应链采购。例如,美墨加协定下的原产货物可豁免 122 关税,可能促使美国企业增加对墨西哥、加拿大的进口,部分东南亚国家若能依托自由贸易协定获得关税优惠,也将分得部分市场份额,全球贸易流向或出现短期调整。
大宗商品、能源贸易受影响较小
此次豁免清单涵盖了关键矿物、能源产品、部分农产品等大宗商品,这类商品的全球贸易基本不受 122 关税影响,相关贸易企业无需额外承担成本,市场格局相对稳定。而汽车、航空航天等豁免行业的美国进口商,也能避免成本上涨,行业贸易保持平稳。
跨境电商行业雪上加霜
800 美元小额免税政策未恢复,叠加 10% 的 122 临时关税,跨境电商小包模式的成本优势进一步丧失。原本依靠低价走量的中小跨境电商企业,将面临税费成本增加、订单下滑的双重压力,行业或加速洗牌,具备供应链整合能力、能消化成本的头部企业将占据优势。
外贸企业应对建议:抢抓窗口期、精准核税、多元布局
面对美国突如其来的 122 条款关税,外贸企业尤其是中国出口商,需快速反应、精准应对,从短期缓冲、中期合规、长期布局三个维度制定策略,降低政策冲击:
短期:抢抓在途货物豁免窗口期
针对 2 月 24 日前已装船的货物,务必在2 月 28 日美国东部时间 0 点 01 分前完成报关或从仓库提取供消费,确保享受豁免政策,避免额外缴纳 122 关税;对已签订未发货的订单,尽快与美国买家协商调整报价,明确税费承担方,避免因成本争议引发合同纠纷。
中期:精准核算税费,严控报关合规
- 梳理出口产品是否在 122 豁免清单内,若属于豁免品类,及时整理相关证明文件,确保报关时顺利享受免税;
- 对含 232 条款成分的产品,精准拆分货值,单独核算 232 成分与非 232 成分的金额,避免因货值核算错误导致多缴或漏缴关税;
- 中国企业需单独核算 301 关税与 122 关税的叠加金额,更新报价体系,同时留存好所有报关单据、货值拆分证明,应对海关后续稽查。
长期:多元布局市场,优化供应链结构
- 降低对美国市场的依赖,加快布局东南亚、中东、拉美、非洲等新兴市场,分散贸易风险,对冲美国关税政策的不确定性;
- 依托自由贸易协定,优化供应链布局。例如,在墨西哥、越南等与美国有自贸协定的国家设立海外仓或组装工厂,实现产品 “属地原产”,享受关税豁免政策;
- 提升产品附加值,摆脱低价竞争。通过技术创新、品牌打造提高产品溢价能力,消化关税成本,避免因税费上涨失去市场竞争力;
- 持续关注美国政策动态,尤其是 122 税率是否提升至 15%、国会是否延长关税期限、豁免清单是否调整等,及时调整出口策略。
美国关税政策进入 “高频调整期”,外贸企业需以变应变
此次美国推出 122 条款临时关税,本质上是其贸易保护主义的延续,在 IEEPA 路径受阻后,通过切换法律依据维持关税加征的态势,未来美国关税政策或进入高频调整、多重叠加的新阶段。对于全球外贸企业而言,面对美国不断变化的关税规则,单纯的被动应对已无法适应市场,唯有主动求变,才能在不确定性中寻找确定性。
中国外贸企业更需认清形势:美国对中国的贸易限制并非短期行为,301 关税与 122 关税的叠加,只是新一轮压力的开始。在此背景下,企业既要做好短期的合规核算、成本控制,更要立足长期,加快市场多元化、供应链全球化、产品高端化转型,摆脱对美国市场和低价模式的依赖。同时,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也应发挥作用,为企业提供关税政策解读、合规指导、海外市场拓展等支持,助力企业应对贸易风险。
外贸之路从无坦途,唯有以变应变,才能行稳致远。在全球贸易格局深度调整的今天,只有摒弃侥幸心理,主动布局、练好内功,才能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中守住市场、赢得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