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2025 第 62 号公告:稀土相关技术出口管制
2025 年 10 月 9 日,商务部发布 2025 年第 62 号公告,宣布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这一举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国务院批准出台,标志着我国在稀土战略资源保护与技术安全领域迈出关键一步,不仅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筑牢防线,也将推动全球稀土产业链供应链向更规范、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全链条覆盖:明确管制范围与核心内容
此次稀土相关技术出口管制覆盖稀土产业链关键环节,管控力度与精细度显著提升。根据公告,未经许可不得出口的物项主要分为两类:一是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磁材制造(含钐钴、钕铁硼、铈磁体制造)、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相关技术及其载体,包括设计图纸、工艺规范、工艺参数等核心数据;二是上述环节生产线的装配、调试、维护、维修、升级等技术,管制编码分别为 1E902.a 与 1E902.b。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还明确 “延伸管制” 原则:即便出口非管制货物、技术或服务,若出口经营者明知其将用于境外稀土相关生产活动,仍需向商务部申请两用物项出口许可,未经许可不得提供。这一规定有效堵住了 “借道转移” 的漏洞,确保管制无死角。同时,公告对 “稀土”“冶炼分离”“稀土二次资源” 等概念的界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稀土管理条例》,为企业合规操作提供清晰依据。
在出口管理流程上,公告要求出口经营者申请许可时,需根据出口场景提交《转移或者提供受出口管制技术情况说明》或《在境内提供受出口管制技术情况说明》,详细披露自身资质、最终用户信息、技术细节、出口目的与用途等。对于中介、货运、报关、金融等服务提供者,公告也明确其 “尽职询问义务”,若为违规行为提供服务,将承担相应责任,形成 “企业自律 + 服务监督” 的双重合规体系。
多重考量:管制背后的战略逻辑
此次实施稀土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是我国基于国家安全、产业发展、国际义务等多重维度的审慎决策,并非临时举措,而是长期战略布局的延续。
从国家安全层面看,稀土具有鲜明的军民两用属性,是高端制造与国防军工的 “核心命脉”。在军事领域,美军 F-35 战斗机单机需消耗 417 公斤稀土材料,“弗吉尼亚” 级核潜艇更是需 4 吨稀土;在民用领域,新能源汽车电机、风力涡轮机、消费电子产品等均依赖稀土永磁材料。近年来,部分境外组织和个人从我国非法获取稀土技术,将其用于军事等敏感领域,对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构成重大威胁。实施技术管制,正是防范技术外流风险、守护战略安全的必要手段。
从产业发展角度而言,我国稀土产业曾长期面临 “资源透支 + 效益低下” 的困境。作为全球稀土储量占比约 37%、供应全球 90% 以上需求的核心国家,我国过去因粗放式开发与恶性竞争,不仅丧失国际定价权,还付出沉重生态代价 —— 江西赣州作为重稀土主产区,几十年无序开采导致农田污染,环境恢复治理费用高达 380 亿元,远超同期稀土开采利润。此次管制与 2024 年《稀土管理条例》、2025 年总量调控政策一脉相承,通过保护核心技术,倒逼国内企业从 “资源依赖” 转向 “技术驱动”,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实现从 “稀土大国” 到 “稀土强国” 的转型。
在国际义务层面,对军民两用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是全球通行做法。《瓦森纳协定》《美国出口管制改革法》《欧盟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均对敏感技术出口作出严格规定,我国此次举措完全符合国际惯例,既是履行防扩散国际义务的体现,也通过规范出口确保稀土资源用于合法民用领域,维护全球和平稳定。
全球影响:重构产业链,释放积极信号
作为全球稀土产业链的核心环节,我国实施技术管制必然对国际市场产生影响,但并非如部分声音所担忧的 “切断供应”,而是以规范促发展,为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注入长期信心。
从短期看,管制可能推动部分依赖我国稀土技术的国家加速 “本土化研发” 或 “多元化布局”。例如,美国、欧盟近年来试图构建 “稀土联盟”,减少对我国依赖,但我国在稀土技术领域占据绝对优势 —— 全球 80% 以上的稀土专利由我国持有,分离纯度达 99.9999%,短期内其他国家难以突破技术壁垒。这意味着全球稀土产业链不会因管制而断裂,反而会促使各国更加重视与我国的合规合作,推动行业标准向更规范的方向统一。
从长期看,我国始终坚持 “规范出口而非禁止出口” 的原则,为合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公告明确 “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基础科学研究技术不受管辖”,确保正常学术交流与科技合作不受影响;对于符合资质的海外企业,我国将简化审批流程,保障合法贸易需求。这种 “严管与便利并重” 的思路,既守住安全底线,又避免过度干预市场,能够平衡国家安全与全球产业链稳定,体现我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担当。
合规指引:企业如何应对新要求
对于涉及稀土技术进出口的企业,需尽快适应管制要求,建立健全合规体系,避免违规风险。首先,应全面梳理自身业务,判断所涉技术是否属于管制范围,若存在不确定性,可主动向商务部咨询;其次,完善内部合规流程,对技术出口的全流程进行跟踪,确保最终用户与用途符合规定,妥善留存证明材料;再次,加强与上下游合作伙伴的沟通,尤其是物流、报关等服务商,确认其已履行 “尽职询问义务”,避免因第三方违规牵连自身;最后,关注政策动态,及时学习《稀土管理条例》及公告附件中的填报指南,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顺利通过许可审批。
此次商务部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是我国战略资源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的重要里程碑。它不仅为我国国家安全与产业升级保驾护航,也将推动全球稀土产业形成 “安全、有序、可持续” 的发展格局。在全球科技竞争与产业链重构的背景下,我国将继续以透明化、法治化的政策框架,推动稀土资源合理利用,为全球高端制造与绿色发展贡献中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