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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士基 19076 标箱船官宣共同海损 亚欧线货主紧盯提货新规

9 月 5 日,全球航运巨头马士基正式发布公告,旗下服务于亚洲 - 欧洲 AE5 航线的 19076 标箱集装箱船 “MARIE MAERSK” 轮(IMO 编号:9619933),在经历 8 月中旬的火灾事故后,经评估已正式进入共同海损状态。此举不仅影响该轮所载货物的后续处置流程,其共舱伙伴赫伯罗特也同步跟进共同海损宣布,将对亚洲 - 欧洲航线的货物流转产生连锁影响。

火灾事故回溯:西非海域突发火情,船舶紧急转向

时间回到 8 月 13 日,“MARIE MAERSK” 轮正执行从荷兰鹿特丹港至马来西亚丹戎帕拉帕斯港的航次任务(航次代码:530E),航行至西非海岸附近海域时,船员突然发现船上集装箱冒烟,火情随即发生。为尽快获取陆地支援,船舶紧急调整航线,转向利比里亚海岸附近海域,初步控制火势蔓延风险。

公开资料显示,“MARIE MAERSK” 轮建造于 2013 年,是马士基旗下运力超 1.9 万标箱的大型全集装箱船,长期服务于由马士基与赫伯罗特联营的 “双子星联盟” 亚洲 - 欧洲 AE5 航线。该航线作为连接亚欧贸易的重要通道,航线往返覆盖多个关键港口:东行航线(Rotation E)依次挂靠伦敦盖特威克港、不来梅哈芬港、汉堡港、鹿特丹港、丹戎帕拉帕斯港、青岛港、深圳盐田港;西行航线(Rotation W)则从青岛港出发,经深圳盐田港、丹戎帕拉帕斯港,再抵达欧洲的伦敦盖特威克港、不来梅哈芬港等港口,此次事故船舶事发前正处于东行航段。

共同海损落地:货主需缴担保金方可提货,共舱方同步跟进

根据马士基最新公告,“MARIE MAERSK” 轮将按计划前往马来西亚丹戎帕拉帕斯港,预计 9 月 13 日抵达。但此次共同海损状态的宣布,对货主提出了明确的提货前提 ——所有货主需先提供共同海损担保金,否则船上无论目的地是丹戎帕拉帕斯港,还是后续需转运至其他目的港的货物,均无法正常放行。这意味着,货主若想提取货物,需先与马士基或其指定的理赔机构对接,完成共同海损担保金的缴纳流程,后续再根据共同海损理算结果,确定各方应承担的损失分摊比例。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 “MARIE MAERSK” 轮的共舱船公司,赫伯罗特已同步发布声明,将对该轮上属于自身承运的货物,同样宣布进入共同海损状态,执行与马士基一致的提货担保要求。这一同步动作源于共舱航线的运营规则,即共舱方需共同承担航线风险与责任,确保货物处置流程的一致性,避免因不同船公司规则差异导致货物流转混乱。

对于不熟悉 “共同海损” 概念的货主而言,这一状态意味着在船舶、货物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保全整体利益而采取合理措施所产生的损失与费用,需由船方与所有货主按各自货物价值比例共同分摊。此次 “MARIE MAERSK” 轮因火灾产生的灭火处置、船舶维修、滞期等相关费用,后续将通过共同海损理算确定分摊金额,货主缴纳的担保金将用于覆盖可能产生的分摊责任。

国内货主需重点关注:青岛、深圳港货源受直接影响

从 “MARIE MAERSK” 轮的航线挂靠记录来看,该轮在国内长期挂靠青岛港与深圳盐田港。据马士基港口作业数据,今年 6 月该轮曾两次在国内港口完成装卸作业:6 月 9 日抵达青岛前湾集装箱码头,6 月 11 日离港;6 月 13 日抵达深圳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6 月 15 日离港。此次事故船舶所载货物中,包含大量从青岛、深圳港出运,目的地为欧洲或东南亚的货物,涉及家电、电子产品、纺织服装等多个品类。

对此,业内人士提醒相关货主:需第一时间联系马士基或其货运代理,核实自身货物在 “MARIE MAERSK” 轮上的装载情况(如集装箱号、提单号);尽快准备共同海损担保金所需的文件材料,包括货物价值证明、提单副本等,避免因流程延误影响提货时效;同时关注丹戎帕拉帕斯港的港口作业动态,以及后续货物转运的衔接安排,若存在货物紧急交付需求,可与船公司协商是否有替代运输方案。

目前,马士基已在官方渠道开通 “MARIE MAERSK” 轮共同海损专项咨询通道,货主可通过官网、客服热线或专属客户经理获取理算机构联系方式及担保金缴纳指引。后续随着船舶抵达丹戎帕拉帕斯港,共同海损理算工作将逐步启动,货主需持续跟进理算进展,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此次事件也再次提醒外贸企业与货主,在选择海运服务时,需关注船舶安全运营记录,并通过投保货运险等方式,降低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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