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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辆航空运输要求详解

新能源车辆航空运输涉及不同类型产品,需遵循特定规范。主要分为三类:锂离子电池驱动的纯电动车辆(UN3556)、锂金属电池驱动的纯电动车辆(UN3557),以及易燃液体驱动的混动车辆(UN3557)。

前两类纯电动车辆对应包装条款 952,若有外包装需贴第九类危险品标签(锂电池或钠离子电池),运输要求包括:电池牢固固定并防损坏短路;车辆固定防移动;有防意外激活包装;车上必要危险品妥善安装,部分装置需处于无法工作状态;含客机禁运危险品则仅限货机运输。SOC 限制方面,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建议不超过电池额定容量 30% 或车辆表显 25%;2026 年 1 月 1 日起,电池超 100Wh 的车辆须满足上述要求,不超 100Wh 的车辆建议同上。

混动车辆(UN3166)对应包装条款 950,外包装需贴第九类危险品标签(杂类),要求:操作中不能直立时燃油箱排空且盖固定,非直立操作时(柴油车除外)尽量排空燃油,残留不超油箱容量四分之一;电池牢固固定防损坏短路;车上必要危险品妥善安装,部分装置需无法工作;电池或油箱无泄漏,且无 SOC 限制。

这些要求旨在保障新能源车辆航空运输的安全,相关企业需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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