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
代办《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费用
首次办理收费:1000元,二次以后每次办理600元
申请材料(一)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申请说明(提供格式参考)
(二)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申请表》
(提供标准表单填写)
(三)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定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黄金制品进出口合同(或交易记录)复印件
(五)加盖备案登记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六)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近 2 年无违法行为的说明材料, 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七)生产、加工或者使用黄金制品的企业还应当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近 3 年纳税记录(各种税收总额、代缴税款的银行开出的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税务机关开具的纳税发票),加盖单位公章的地市级环保部门出具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件和年度达标检测报告及其复印件;
(八)从事外贸经营的企业还应当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的有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近 3 年纳税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