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下午,商务部发布公告,宣布加强相关两用物项对美国出口管制。
公告指出,自公布之日(即12月3日)起,任何国家和地区的组织和个人,违反规定,将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两用物项转移或提供给美国的组织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决定加强相关两用物项对美国出口管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2024-12-19
2024-12-18
2024-12-17
2024-12-16
2024-12-15
2024-12-12
2024-12-11
2024-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