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 8 月 6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就液晶显示器玻璃基板 337 调查出具终局裁决,本次争端由康宁发起,核心诉求指向两款限定玻璃化学配方的美国专利,整套程序依托 337 条款特殊规则推进,无需美方证实产业实质损害,仅满足专利侵权、进口流通、本土产业存续三项要件即可出台贸易限制措施,制裁力度远超常规跨国专利诉讼。
裁决同步落地两项约束文书,有限排除令仅覆盖彩虹股份、咸阳彩虹光电、TCL 华星光电及其关联主体生产的侵权玻璃基板与搭载该基板的终端显示产品,其余国内玻璃基板厂商不受条款约束,海关仅拦截名单内企业输美货品;配套停止令单独指向 TCL 北美子公司,全面禁止其在本土市场开展侵权产品的经销、推广与分销业务,本次总统复核周期无需企业预缴保证金。案件审理阶段已有海信、惠科、LG 美企、VIZIO 等多家被告通过和解途径退出调查,裁决文书延续初裁判定逻辑,企业切换的 616 全新料方被划定为不侵权路线,彩虹股份早已完成全线产线切换,主力外销产品受到的实际冲击相对可控。
面对此次贸易壁垒,行业现存四条成熟化解路径,企业可调整玻璃配方完成专利规避,或与康宁协商专利许可支付授权费用,支撑本次诉讼的两项专利将在今年 10 至 11 月集中到期,短期亦可选择联邦巡回法院上诉或推动总统行使复核否决权,不过历史层面总统推翻 337 裁决的案例极为罕见,企业仍需以技术迭代与专利谈判作为核心应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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