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订阅 快讯 资讯 公司新闻

8 月 1 日种质出口新规 报关需申领 333、334 监管证件

来自:Admin发布时间:2026-7-15

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 1031 号公告,整套种质出境监管新规将于 2026 年 8 月 1 日落地执行,所有对外输出农作物、林草种质资源的企业与个人,都要提前完成审批手续才可安排出口申报。

办理审批前可登录对应官方平台核对管控名录,农作物种质资源目录依托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查询,林草种质资源相关分类目录则在国家林草局行政审批平台公示,两类种质分别对应专属出境审批文件,农作物配套 333 监管证件代码,林草种质配套 334 监管证件代码。

相关主管部门完成审批发证后会同步电子数据至海关系统,通关环节海关自动比对信息完成核销放行,企业申报时必须规范填报报关单各项内容,商品名称严格匹配目录标注物种,准确录入对应 HS 编码,在产品资质栏选定对应 333 或 334 代码,完整填写审批文件编号,保证申报信息与纸质审批材料保持一致。

通关过程中若出现系统故障、网络中断或海关现场核查需求,企业需配合提交纸质出境审批文件备查,审批文件包含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动植物苗种进出口审批表、林草部门核发的境外种质供给许可文件两类。企业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入口查询审批电子数据同步状态,提前确认证件联网正常,避免申报受阻。

未提前申领合规审批文件擅自向外输送种质资源属于违规行为,海关现场查获后会直接扣留货物,并移交属地农业农村、林草主管部门开展后续处置,相关主体将承担对应法律责任。新规落地后种质出口全流程闭环监管,企业务必提前规划审批周期,规范报关填报,规避货物被扣、通关延误等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