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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对华钢材最高征 32.4 反倾销税并新增多项调查

来自:Admin发布时间:2026-6-24

2026 年 6 月 16 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 2026/17 号公告,针对原产中国与韩国的冷轧钢板、镀锌钢板及彩涂板作出终裁,确定按到岸价征收反倾销关税,国内主流钢企对应税率区间落在 22.37% 至 28.88%,其余未单独列明的中国出口企业统一执行 32.4% 最高税率,同期韩国涉案厂商征税标准介于 10.48% 至 27% 之间,不同企业根据自身应诉情况划分差异化征收比例,鞍钢、宝钢、首钢京唐、宝钢湛江、本钢板材等多家国内头部钢企均出现在征税清单内,大量中小型涂镀钢材企业统一适用 27.68% 的常规税率,相关管控覆盖近百个细分海关税号,仅机动车制造宽幅板材与浦项特定镀铝镁锌产品被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国内钢企出口土耳其市场将直接面临显著成本抬升压力,出口报价竞争力同步受到压制。

土耳其贸易部门近期接连发布多份调查公告,接连对多款中国出口商品开启反倾销立案程序,6 月 16 日发布 2026/9 号公告,针对中越两国轮胎用聚酰胺与涤纶高强力帘子布发起调查,时隔三日又连续出台两份文件,2026/10 号公告将中、马、越太阳能玻璃纳入调查范围,2026/22 号公告单独针对中国产乙酸乙酯启动反倾销核查,系列调查均由本土相关行业生产商提交申请发起,覆盖钢铁、化工、光伏配套、轮胎原材料多个国内优势出口品类,形成终裁征税叠加新增立案的双重贸易壁垒,持续抬高国内企业对土出口的合规与经营风险。

接连落地的反倾销终裁与密集新增调查,持续压缩我国产品在土耳其市场的生存空间,钢材品类高额关税将推高海外采购商采购成本,订单分流、客户流失风险随之上升,乙酸乙酯、光伏玻璃、轮胎帘子布等新增调查品类若后续同样落地高额反倾销税,会进一步冲击多条外贸产业链,国内相关出口企业需尽快梳理自身出口产品对应的税号、对应税率与调查节点,同步对接专业贸易法律机构跟进应诉流程,借助中国贸促会跨境贸易法律支援渠道获取专业咨询,提前调整出口报价、优化海外市场布局,降低单一土耳其市场贸易壁垒带来的经营冲击,妥善应对土耳其持续收紧的对华贸易保护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