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5 月 21 日,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公告,因菲律宾报告发生猪瘟疫情,为严防疫病传入、守护国内畜牧业与生物安全,即日起正式实施进口禁令。
本次禁令覆盖范围全面,明确禁止直接或间接从菲律宾输入猪、野猪及其相关产品,包括未经加工或虽经加工但仍可能传播疫病的各类制品,从源头阻断疫情传播链条。
寄递、携带渠道同步严控,来自菲律宾的猪类相关产品严禁入境,一经查获将直接退回或销毁,杜绝任何违规入境风险。同时,来自菲律宾的进境运输工具所产生的动植物废弃物、泔水等,须在海关监督下完成除害处理,严禁擅自丢弃,避免次生风险。
对于边防检查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相关产品,将统一由海关监督销毁,形成全链条闭环管控。任何违反禁令的行为,将依据《海关法》《生物安全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确保禁令落地见效。
海关与农业农村部门将协同联动、密切配合,严格落实检疫、防疫与监管职责,筑牢国门生物安全防线,切实保障国内养殖产业稳定与公共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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