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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反制不当域外管辖 维护中企跨境贸易正当权益

来自:Admin发布时间:2026-5-19

2026 年 5 月 15 日,司法部正式发布公告,明确认定欧盟利用其《外国补贴条例》,对中国实体同方威视开展的跨境调查构成不当域外管辖,并严禁任何组织、个人执行或协助执行该措施。此举是中国依法捍卫国家主权、维护企业权益的重要行动,为跨境贸易与国际物流领域的中国企业提供了明确合规指引与坚强后盾。

欧盟《外国补贴条例》本质是单边保护主义工具,自实施以来,频繁将矛头指向中国企业,以所谓 “补贴调查” 为名,行贸易壁垒之实。此次针对同方威视的调查中,欧盟肆意跨越国境,向中国实体索取大量非必要的境内信息,严重违背国际法基本准则与国际经贸公平原则,属于典型的 “长臂管辖”。此前,商务部已在 2025 年 1 月认定欧盟相关做法构成贸易投资壁垒,但欧方未纠正错误,反而持续加码,严重破坏中欧经贸合作的公平环境。

中方此次依法亮剑,依据《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作出权威认定,释放清晰信号:中国绝不接受任何国家滥施单边制裁、不当管辖,坚决维护国家主权与企业合法权益。公告明确禁止国内任何主体配合执行该措施,从法律层面阻断欧盟不当调查的落地路径,为中国企业应对域外无理调查提供了坚实法律保障,避免企业陷入 “被迫配合” 与 “违法担责” 的两难困境。

对货代、外贸企业而言,这一公告具有极强的现实指导意义。跨境贸易中,中国企业常面临域外机构无理问询、信息索取、合规施压等情况。此次司法部公告,为企业划定清晰合规边界:面对欧盟基于不当域外管辖的调查要求,企业可依法拒绝配合,无需担忧合规风险;同时,企业应留存相关沟通记录,强化跨境业务合规管理,警惕域外不合理监管要求,避免卷入无端贸易纠纷。

中欧经贸合作本应基于平等互利、相互尊重,而非单边制裁与霸权行径。中方敦促欧方正视自身错误,摒弃保护主义思维,立即停止不当域外管辖做法。未来,中国将持续完善反制法律体系,坚定维护国家利益与企业权益,为跨境贸易、国际物流行业营造公平、稳定、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助力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稳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