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4 月 24 日,中国商务部发布正式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为维护国家安全与发展利益、履行防扩散国际义务,决定将赫斯塔尔公司等 7 家欧盟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相关管制措施。
根据公告要求,我国出口经营者禁止向上述 7 家实体出口两用物项,同时禁止任何境外组织与个人,将原产于中国的两用物项转移或提供给名单内实体,已开展的相关业务须立即停止。确有特殊出口需要的,必须向商务部提出专项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此次被列入管控名单的 7 家实体,主要来自比利时、德国、捷克三国,多为军工、航空、军械相关企业,包括赫斯塔尔公司、奥姆尼波尔公司、亨索尔特公司、圣剑军械公司、SpaceKnow 捷克分公司、捷克航空研究与试验研究所、FN Browning 集团。
商务部发言人在答记者问时明确说明,中方列单仅针对少数涉军欧盟实体,相关企业存在参与对台军售、与台勾连等行为,管制措施也仅限于两用物项,不影响中欧之间正常的经贸合作与供应链往来,合规经营的欧盟企业无需担忧。
中方在措施公布前,已通过出口管制对话机制向欧方通报情况。此举既是依法维护国家安全、遏制不当军售的必要举措,也是履行国际防扩散义务、维护地区和平稳定的体现,将持续保障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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