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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 IEEPA 关税退税全流程操作与风险提示指南

来自:Admin发布时间:2026-4-22

美东时间 2026 年 4 月 20 日,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正式启动关税退款系统 CAPE,向美国进口商退还此前被最高法院裁定为 “非法” 的 IEEPA 关税,退款总额达 1660 亿美元,约合人民币 1.13 万亿元,涉及超过 33 万家进口商、5300 多万批进口货物,为美国政府历史上规模最大的退款之一。

本次退税依据为 2026 年 2 月 20 日美国最高法院裁定 IEEPA 关税 “违法”,退款范围仅限 IEEPA 项下附加关税(含利息),不含 301、232、AD/CVD 关税,申请需由进口商(IOR)或其授权报关行通过 ACE 门户提交 CSV 文件,申报被接受后预计 60-90 天到账,美国政府已于 4 月 13 日提起上诉,退款进程存在暂停风险。

退税法定收款人为在美国海关备案的登记进口商(IOR),中国企业无法直接向 CBP 申请退款,自身为 IOR 或通过指定第三方代收的企业可直接收款,美国买方为 IOR 及双清包税模式下,中国企业需依据合同与合作方协商退税分成。

自身为 IOR 的企业可登录 ACE 门户,完成 ACH 电子退款注册,整理报关单清单并准备 CSV 文件,通过 CAPE 选项卡提交申报;美国买方为 IOR 的企业,需审核合同关税承担条款,及时沟通并补签退税分成协议;双清包税模式下的企业,应主动联系清关方确认注册状态,协商分成并优化后续合规身份。

CBP 分阶段开放退税申请,4 月 20 日启动的第一阶段覆盖未清算及清算后 80 天内报关单,约占总量 63%,后续阶段将逐步开放其他报关单处理,申请需满足拥有 ACE 门户账户、完成 ACH 电子退款注册、提交 CAPE 申报表三项条件。

可退税范围为税单标注依据 IEEPA 征收的附加税部分,企业可由美国进口商登录 ACE 系统或通过报关行查询确认,退税进度可通过 REV-603 贸易退款报告、REV-613 ACH 退款拒绝报告追踪。

美国政府上诉可能导致退款暂停,美国进口商还面临消费者集体诉讼风险,影响退税支付意愿与能力,中国企业应尽快确认客户注册状态,优化账期,协助中小客户完成申请,补签退税权益协议,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