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跨境贸易中,通过 “境内公司 + 离岸公司” 组合模式运作,是不少企业优化资金流转的常见选择。但近期有贸易公司遭遇 “老革命遇上新问题” 的困境:广州公司作为报关发货人,境外收货人登记为香港关联公司,客户货款先汇入香港公司,再由香港公司转至广州公司用于结汇退税,此前流程顺畅,却在一次性提交 15 张报关单(退税金额约 10 万元)时触发税务审查,核心卡点集中在 “与境外客户沟通记录” 的提交与填写上。
一、退税审查的核心矛盾:贸易链条与申报信息的匹配性
税务部门启动退税审查,本质是为核实贸易真实性,防范虚假退税风险。本案中触发审查的关键因素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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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与单据规模:一次性提交 15 张报关单、涉及十来万退税金额,属于相对集中的退税申报,易被系统列为重点核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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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链条特殊性:报关单登记的境外收货人是香港关联公司,但实际沟通、签约、履约的对象是终端国外客户,导致 “申报的境外收货人” 与 “实际业务合作方” 不一致,税务部门需通过资料核查确认业务真实性。
企业的核心困惑在于:报关单显示境外收货人是香港公司,却无广州公司与香港公司的业务沟通记录,实际沟通均发生在广州公司与终端国外客户之间,此类记录是否符合核查要求?答案是肯定的 —— 税务审查的核心是 “业务真实发生”,而非机械匹配申报表面信息,关键在于清晰还原完整贸易链条,证明资金流、货物流、单据流的一致性。
二、合规应对步骤:三步搞定审查资料提交
面对审查,企业无需慌乱,核心思路是 “还原真实贸易场景、补齐链条佐证材料”,具体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一)明确沟通记录的提交逻辑:以 “实际业务流” 为核心
税务部门要求提供 “与境外客户的沟通记录”,本质是核实业务从询盘到履约的全流程真实性。本案中,虽报关单境外收货人登记为香港公司,但香港公司实际是资金流转环节的关联主体,而非真实贸易的合作方,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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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提交广州公司与终端国外客户的完整沟通记录,包括 Facebook、WhatsApp、微信、邮件等载体的内容,覆盖询盘、发盘、还盘、合同洽谈、付款确认、送货安排等关键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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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书面说明:单独出具《贸易链条说明函》,清晰阐述 “境内公司 + 离岸公司” 的运作模式,说明香港公司的角色是资金代收转付主体,终端客户为 XX 国家 / 地区的 XX 公司,同时解释将香港公司登记为境外收货人的原因(如资金统筹管理、简化结算流程等),确保逻辑连贯。
(二)补齐 “三流一致” 佐证材料,强化真实性证明
退税审查的核心是核实 “资金流、货物流、单据流” 三流一致,除沟通记录外,需同步准备以下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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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流证明:香港公司与终端客户的收款凭证(如银行水单)、香港公司向广州公司转款的银行记录,备注款项对应的报关单号,说明资金流转的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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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流证明:报关单原件、提单、装箱单、物流运输单据,证明货物从广州公司发出后,最终送达终端国外客户(而非香港公司),可补充终端客户的收货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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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据流证明:广州公司与终端客户签订的正式贸易合同(若合同签订方为香港公司,需补充香港公司与终端客户的合同,及广州公司与香港公司的内部协作协议,说明货权转移逻辑)、供应商向广州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广州公司的外销发票。
(三)规范填写核查表格,避免信息偏差
填写核查资料时,需围绕 “真实贸易场景” 如实填报,重点注意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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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客户信息:表格中 “境外客户” 应填写终端国外客户名称,而非香港关联公司,同时在备注栏说明报关单境外收货人为香港公司的原因,与《贸易链条说明函》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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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记录标注:将与终端客户的沟通记录按时间顺序整理,标注对应报关单号,说明每条记录对应的业务环节(如 “2025 年 X 月 X 日,与客户确认订单细节,对应报关单 XXX”),便于税务部门核查。
三、长效合规建议:提前规避离岸公司退税风险
本案为采用离岸公司运作的贸易企业敲响警钟,若想避免退税审查卡点,需从日常操作入手,建立合规流程:
(一)规范报关单填写,减少链条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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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收货人优先填写终端客户名称:若因资金结算需要通过离岸公司代收转付,可在报关单备注栏注明 “资金由 XX 离岸公司代收转付”,提前向税务部门备案,避免申报信息与实际业务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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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单据一致性:合同、报关单、提单、发票等关键单据的核心信息(如客户名称、货物规格、数量、金额)需相互匹配,若存在离岸公司参与,需补充对应的协作协议或说明文件。
(二)留存完整业务资料,做好日常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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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留存两类沟通记录:不仅留存与终端客户的沟通记录,还需保存境内公司与离岸公司的内部沟通记录(如关于资金转付、订单对接的邮件、工作群记录),证明内部协作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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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报关单号归集资料:每笔业务的合同、沟通记录、资金凭证、物流单据等按报关单号单独归档,避免批量申报时因资料混乱导致核查受阻。
(三)批量申报前提前沟通,降低审查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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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或批量退税申报前,主动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说明业务背景、离岸公司的角色及资金流转模式,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供税务部门提前了解,减少因信息不透明触发的重点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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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长期采用离岸公司代收转付模式,可向税务部门申请常态化备案,明确操作流程,避免每次申报都面临重复核查。
四、结语
离岸公司作为跨境贸易中的常见工具,合理运用可优化资金流转,但需始终以 “业务真实” 为前提,确保申报信息与实际贸易链条一致。面对退税审查,企业无需恐慌,核心是通过完整的证据链还原真实业务场景,向税务部门清晰解释离岸公司的角色及资金、货物流转逻辑。更重要的是,将合规要求融入日常操作,规范报关填写、做好资料留存、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才能从根本上规避退税风险,保障业务顺畅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