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相关部署,进一步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发展国际转口物流业态,经海关总署批准,深圳海关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发布《关于签发优惠贸易项下转口货物〈未再加工证明〉的通告》,明确了合作区内海关签发该证明的具体事项,新政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未再加工证明》是针对从境外进入前海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监管场所的非中国原产货物,海关依申请签发的关键证明文件,核心作用是确认货物在上述区域(场所)期间未经再加工处理。
申请该证明需满足特定主体要求:申请人必须是出境货物发货人,同时需为该货物进入相关区域(场所)的收货人,确保货物流转全流程责任主体清晰。
并非所有转口货物都可申请《未再加工证明》,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要求:
申请人应在货物申报出境前或出境时提出申请,避免因申请时机不当影响货物通关效率。
申请时需向海关提交以下完整材料,确保申请信息真实有效:
海关将在受理申请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相应处理:
《未再加工证明》由一份正本和两份副本组成,正本供申请人使用,副本第一联由申请人留存,副本第二联由海关归档保存。
若需变更已签发证明的内容,申请人需持原证明向海关提交更改申请,并退回原证明;若正本遗失或损毁,需提交补发申请。两种情形均需按要求重新提供第四条所列相关资料。
深圳海关所属蛇口海关为《未再加工证明》的唯一受理和签发机构,申请人可直接向该海关提交申请。
相关附件(《未再加工证明》模板、《未再加工证明申请书》模板)可通过深圳海关官网对应链接下载:
此次新政的落地,将进一步优化前海合作区国际转口物流营商环境,为相关企业开展跨境物流业务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引和政策支持,助力提升区域国际贸易便利化水平。企业可结合自身业务需求,按通告要求规范申请《未再加工证明》,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2025-12-16
2025-12-12
2025-12-11
2025-12-10
2025-12-9
2025-12-8
2025-12-5
2025-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