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报关单位备案工作,便利企业办理报关单位备案业务,自2025年8月20日起,海关将启用新版《报关单位备案证明》,同时启动电子印章功能。新版《报关单位备案证明》将实现自动加盖备案专用电子印章,并配套生成二维码,可供企业扫描查询公示信息。
一、自主打印
企业在完成报关单位备案后,可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进入“资质管理”的“证书管理”模块,在线申请出具已加盖海关备案专用电子印章的《报关单位备案证明》。
(1)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打印
企业通过用户名密码或者卡介质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
点击“全部应用”—“口岸执法申报”—“企业管理”—“企业资质”。
点击“资质备案”—“证书管理”—“备案证明”,再点击“确认”。
点击“确认”后,等待系统反馈,再点击“下载”即可得到新版《报关单位备案证明》。
(2)或登录“互联网+海关”打印
企业通过用户名密码或者卡介质登录“互联网+海关”(https://online.customs.gov.cn/)。
点击“我要办”—“企业管理和稽查”—“进出口收发货人备案”(报关企业选择“报关企业备案”)。
点击“资质备案”—“证书管理”—“备案证明”,再点击“确认”。
点击“确认”后,等待系统反馈,再点击“下载”即可得到新版《报关单位备案证明》。
二、海关协助打印
如企业需要海关协助打印,可联系属地海关进行协助打印。
2025-8-22
202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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